2005年台灣東南亞學會成立大會實況
        2005年4月29日,「台灣東南亞學會」(Taiwan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TASEAS)正式宣布成立。大會主持人、中研院亞太研究中心執行長蕭新煌教授表示,10年來,台灣的東南亞研究從無到有,如今成立學會,是「水到渠成」。

        自從1994年中研院在李遠哲院長的支持下,推動「東南亞區域研究計畫」,以「區域研究」為主體,進行東南亞的歷史、考古、語言、文化、戰後政治、經濟、社會轉型以及華人與當地族群關係等基礎研究。爾後,若干教學機構包括淡江、暨南、中山、成功等多所大學,則陸續成立東南亞研究所或研究中心,其中暨南大學東南亞研究所更準備在明年成立博士班。此外,除了從1999年開始舉辦的年度論文研討會之外,《東南亞研究通訊》、《亞太研究論壇》、《東南亞季刊》、《台灣東南亞學刊》、《海華與東南亞研究》等多本相關刊物也持續出版。經過十年的耕耘,培育了相當數量的專業研究人才,台灣的「東南亞區域研究社群」儼然成形,而有成立學會之構思,於是蕭新煌教授遂與七十位專家學者於2004年聯名發起籌辦「台灣東南亞學會」,並獲內政部同意。2005年4月29日舉行成立大會,蕭新煌教授當選第一屆理事長。第一屆的理監事也順利產生。

        台灣東南亞學會希望能扮演結合學術研究、社會教育與政策建言之三重功能,做到多學門的整合和交流,並豐富台灣社會文化生活的全球化視野。參與學會籌備的暨大東南亞所副教授龔宜君即表示,台灣東南亞學會的成立,代表著台灣東南亞研究社群的正式集結,將發揮學術研究及社會教育的雙重功能,一方面推廣既有的研究,另一方面讓台灣社會更了解東南亞,而未來也將持續推動出版、研討會、通識課程等相關活動。

 

台灣的越南女性配偶課題與對策座談會

       2005年8月16日於河內舉行的「台灣的越南女性移民問題」座談會(Forum on Vietnamese Women Migrants in Taiwan)。台灣方面參與的學者分屬於兩個研究計畫的成員,一是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疆界、權力與性別:以「越南新娘」為研究對象;另一個則為中研院亞太區域專題94年分支計畫-越南在地社會對外來文化的回應與挑戰。與會人員有:中研院歐美所研究員柯瓊芳、近史所副研究員許文堂,暨南大學東南亞研究所教授李美賢、龔宜君、王宏仁、林開忠,中央大學客家社會文化研究所教授張翰璧及靜宜大學青少年兒童福利系教授蔡盈修,皆為台灣東南亞學會成員,此行駐河內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也派員參與。


       一行人與越南學者、官員舉行會談,增進雙方對女性配偶及移工議題的相互瞭解。會議當天共分為兩場,上午與研究學者會談,下午與司法部政府官員會談;與會學者來自河內國家社會科學院社會發展研究所、社會發展研究院、中國研究中心台灣研究室等;官員則分屬司法部行政司法司、法理科學院、人口家庭兒童委員會等。


       從1990年開始有越南籍女性配偶開始嫁到台灣,而大量增加的情況是在1995年之後,到2004年底的話已經將近有8萬個了的越南女性配偶到台灣了。台灣學者想要瞭解的問題是,「常常聽到越南的報紙說這些越南家庭是把女兒賣到台灣,那實際上是不是這樣子」?可能我們要聽聽看越南學者的意見。第二個問題是說這些8萬個家庭他們有女兒嫁到台灣,那這些家庭在越南的情況及變化是如何?這兩個主題是此次座談會主要的議題,目的在於進一步瞭解越南移工,以及因為婚姻關係而移居台灣的越南籍移民之生活狀況與家庭背景。

 

東南亞外勞在台灣:以高雄捷運泰勞事件為例座談會
       台灣東南亞學會與中研院亞太區域研究專題中心於民國94年9月25日舉行「東南亞外勞在台灣:以高雄捷運事件為例」座談會(Roundtable Discussion on Southeast Asian Migrant Workers in Taiwan)。

       台灣的東南亞研究有兩大取向,一是學者關注東南亞區域的各種現象,如中產階級、勞工、跨國婚姻、族群的產業、台商等等的「在地研究」;另一種是關心東南亞在台灣的各種現象,如外勞在台灣、外籍配偶等。希望藉由此次座談會能讓國人對外勞在台灣的處境做全面性的了解,並為各相關單位提供有效的溝通平台,以期訂定改進的對策。

       此次座談由台灣東南亞學會理事長蕭新煌教授主持,與會的學者與人士包括:勞委會代表林三貴副局長;泰國經貿辦事處代表MR.PRATEEP THRONGLUMYONG、MR.SOMCHAI RATANATHAI、陶雲升秘書;仲介業代表張添勇董事長;台灣國際勞工協會代表陳素香理事長;學者代表王宏仁博士、蔡青龍博士;與中國時報、聯合報、蘋果日報、苦勞網等媒體記者。

       會中討論議題主要涵蓋四個面向:1.台灣外勞政策的檢討;2.仲介制度合理性的檢討;3.外勞生活管理方式的檢討;4.以上三大議題的改進之道。